哈报网讯(记者胡玥)宣称“每天疯狂甩脂20分钟,轻松减肥,调节神经、改善体质”,两名消费者使用3个月后体重分毫未减,却出现头晕恶心,腿、腹疼痛难忍。日前,市消协认定“甩脂机”虚假宣传,涉嫌欺诈,商家须全额退款。
5月,市民国先生在电视上看到“甩脂机”广告后,在秋林商厦“丽氏名品减肥总汇”给儿子买了一台浙江省永康市博为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博丽康疯狂甩脂机”。儿子使用两个多月后,体重没有任何变化,却感觉头晕目眩,国先生为此多次向“丽氏”投诉,均遭拒绝。市民李女士也于5月在“佳木斯科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买了一台“百荣速美疯狂塑身机”,一家三口每天轮流“狂抖”三个月,体重没减下来,却感到腹部、腿部疼痛。
经查,市消协认定“甩脂机”不是医疗器械,却在广告中使用了即使是医疗器械都不允许出现的功效类断言、保证语言,违反《广告法》和《消法》,属虚假宣传、涉嫌欺诈,应立即改正,并对两位消费者全额退款、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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