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本报记者)市纪委、监察局日前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涉案的14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市纪委、监察局在通报案件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增强法制和纪律观念,一切按法规制度办事,按法定程序操作,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决不允许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牟取私利。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做到为肩负的责任而自重,为公正用权而自省,为保持先进性而自律,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约束制衡机制。要针对一些单位和部门案件易发多发、经济违纪比较严重的问题,切实加强廉政监督。同时,各级领导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提出纪律要求,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其他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通报强调,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的重要性,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任务的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并取得实际成效。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围绕全党工作大局,认真查办重点案件,继续坚持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当前换届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保证和促进哈尔滨市和谐社会建立和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