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在南京诉日本右翼侵犯名誉权案,南京玄武区法院昨日作出判决:原告夏淑琴胜诉,经法院一再传唤,被告未到庭,被告赔偿160万元人民币。这是中国法院首次为中日历史事件作出判决。
事由:右翼分子诬陷幸存者
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本书。在书中,夏淑琴等人被描述成“假证人”,作者更指夏淑琴是“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其证词是某个人在某个时间里想象出来的”,他们“只是被政府特意培育成那样”。
起诉:为了捍卫名誉和尊严
2000年,为捍卫自己的名誉权和中国人的尊严,时年71岁的夏淑琴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日本人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社,要求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立即停止对她的侵害行为,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人民币80万元。
面对中国法院的传票,2004年两位日本被告和出版社并未到中国应诉,他们主动放弃了答辩权,也没有对诉讼作出任何反驳。后来,南京玄武区法院分别于2004年9月15日、16日举行质证庭,并于同年11月23日、25日先后进行公开审理。
宣判:被告败诉赔礼道歉赔钱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与展转社株式会社,立即停止出版《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和《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并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分别于判决生效日起30日内,在中国《人民日报》,日本国内的《读卖新闻》等主要报纸的显著位置刊登向原告夏淑琴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一次性赔偿原告夏淑琴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60万元。
“这是一场公正的判决,”夏淑琴听到判决结果后激动地说,“我活一天就要告一天,不但为被日军屠杀的家人,也为身后30万的死难同胞。今天,我终于在国内打赢了这场官司。但这还不够,我还要在日本告倒他们(日本右翼)。”9月22日,夏淑琴还将奔赴日本再与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打官司。
意义:为国人维权开辟新领域
据了解,夏淑琴在南京起诉日本右翼是南京大屠杀受害者首次在中国法院对日本右翼提起的此类诉讼。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表示,这例案件意义比较重大,以往不管是南京大屠杀、日本细菌战的中国受害者,还是中国劳工受害者,起诉地大多在日本,这给受害者的维权带来了很大困难。“涉及二战期间的民事起诉按照国际惯例是可以在中国进行的,夏淑琴案在国内审理为中国人就二战期间的维权开辟了新的领域。”朱成山表示。
深度分析
三大对策破解执行难
由于中日两国尚未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此案的执行存在一定技术障碍。专家表示,将从3个方面保障判决的实质意义。
夏淑琴的代理律师谈臻指出,此案胜诉无疑值得高兴,但存在执行障碍,中国法院执行人员如果到日本执行,将面临两国法律上的问题。不过,中方律师已在研究这个问题,至少可从3个方面对被告进行威慑。
首先,将此次判决书的内容在日本媒体上刊发,这将对3名被告产生极大的影响。
其次,向我国法院申请“此案处于执行状态”,可限制3被告进入我国大陆、港澳地区,一旦其进入,可以其“有未了债务”为由将其扣留。
此外,一旦中日签订“司法协助协议”,将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