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明明自己是房客,但眼看租期将到,摇身一变冒充房东,收走租房者1500元租金不说,还将房东的彩电抱走。昨日,房东和租房者前往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渝碚路派出所报案。
8月19日,大学生黄某在某高校内看到一租房广告,两室一厅租金才每月500元。 黄某动心,按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与自称姓刘的房东联系上。
当晚10时,黄某跟刘某来到宏信大厦看完房后,约定房租按季支付,每个季度1500元。在刘的要求下,黄某当即交付了第一季度的房租,并允定次日正式签订合同。
20日晚上7时许,黄某来到宏信大厦,却发现房内有个陌生人,并称是该房子的主人杜某。杜称,他将房子租给一个姓周的女子,快要到期了,所以他来房子处看看,发现家里价值1000多元的彩电被抱走了。
黄某傻了眼,说了刘某的相貌,结果与杜某所说的周姓女子是同一个人。据称,杜某签订租房合同、黄某交钱时,都没看过该女子的身份证。他们打电话给该女子,但一直联系不上。
昨日,渝碚路派出所民警称,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租房时,租赁户应该带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并签订《租房责任书》。如果杜某、黄某在租房时做到这一点,民警一定会对该女子身份进行审核,自然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记者 莫雪庆
来源: 2006-08-24 0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