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日前,贵阳市出台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实施意见提出,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到村工作和委托培养等三大措施,力争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市每村(社区)有一名大学生。
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工作。 选聘对象为省内外省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选聘生在村工作时间为2至3年。
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到村挂职工作。每年选派1000名以上符合条件的干部,采取参加党建扶贫工作队、“双千工程”工作队、挂职锻炼等方式到村工作,重点选派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其中对2000年以后考录到县以上党政机关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要分期安排到村挂职锻炼1年。对乡(镇)机构改革中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到村任职。
选拔农村高中、中专毕业生以委托培养方式提升学历。力争2006年招150名左右、2007年招200名左右、2008年招250名左右高中(中专)学历的青年农民,通过广播电视大学、贵阳学院、农村远程教育等培养渠道提升学历,毕业后回村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推广、文化、中介服务、村办企业等工作。
根据要求,选聘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村工作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工作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时给予加分照顾。按规定可选任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职务。选聘生的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工作所在区(市、县)。聘用合同期满后,流动到贵阳市工作的,应准予落户。
该市还规定,凡到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工作满2年或其他重点村工作满3年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生,在报考公务员时,可通过预留部分职位和适当加分优先录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在村工作时间可视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视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审和聘任。在省级扶贫开发重点乡(镇)的村工作满5年或其他重点乡(镇)的村工作满7年的选聘生,经考核合格,其就读大学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财政代还。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到村挂职工作的,原单位保证其工资福利待遇、正常休假待遇、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不受影响。
作者:王太师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