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宿兄长处奸杀兄长女友
疑犯虽有精神分裂症,但检方认为其应负刑责
本报讯 (记者秦鸿雁 通讯员万丽红)兄长出差之机,借住在兄长处的小弟先杀后奸兄长的女友。虽经鉴定,这名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 但福田检方经认真审查后认为,他应当对其杀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并已批准逮捕该男子。这是福田检方昨向媒体披露的。
2006年4月的一天,小李借住在其兄大李住处,大李出差在外,房内只有小李及大李的女友宋小姐二人。当日凌晨3时许,小李产生杀宋小姐的念头。后其趁宋在床上熟睡时,用右手击打宋的颈部,并用手臂勒住宋的脖子将其放倒在地,后又扯下身旁电风扇的电线在宋的脖子上缠了三圈,将宋勒死。随后小李还扒光宋的衣服奸尸。事毕,小李清理现场,并在天亮后带着宋的手机、房内的电磁炉及人民币若干元逃至广东省东莞市。
次日下午,大李回到住处后发现女友的尸体,立即报警。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小李抓获归案。到案后,小李对其杀人奸尸行为供认不讳,称案发当日宋小姐对其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让其遂生杀宋之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