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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陈武亮 曹燮实习生李艺传文/图)一制衣车间的女工们正在上班,突然,她们的工友、18岁的范百玲放下手中的活,从车间里冲出阳台,纵身从二楼跳了下去。“老板不让辞工,又不发工资,她想不通,但想不到她会跳楼。”工友们说。
跳楼让她折断了脊柱
记者在泉州市正骨医院见到范百玲时,她手、脚缠着绷带,俯卧在病床上。医药费已经用去18000多元,但是她还不能翻身。范百玲的父亲王先生说,老板苏某发给了3000元钱。“孩子8月1日跳楼,当天就送进医院,在医院呆了20多天,老板没来看过。”
正骨医院黄医生说,她的脊柱折断。“即使好好护理,也会留下后遗症,走路无力。情况严重的话,可能会瘫痪。”
范百玲是江西人,18岁,3月初到一工厂打工。老板叫苏某发,工厂在云谷社区一家民房里,没有厂名,也没有厂牌。工作条件差她想离开
“厂里不但条件简陋,而且工作时间特别长。”范百玲说,每天早上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晚上7点到11点上班,货特别多的时候要加班到晚上12点多,加班是常有的事。尽管工作时间长,但是工资并不高。工厂效益好的时候一个月才700元,效益不好的时候就更差。“我和妹妹几乎都不敢吃肉,每天靠稀饭和馒头过日子。”
“刚来这儿时我就想辞工了,到了五月,我实在熬不住了,就向老板提出辞职。但是他不让我走,他说,工厂效益好了工资就高了。我向他提了很多次,他都这样说,还扣了我们的工资。我不能走,又得不到工资,所以心里特别郁闷。”
跳楼就因
不让辞工心烦
8月1日那天,距发工资的日子只有两天了,是走是留让范百玲心情特别烦。工厂停工几天后又开工了,范百玲走到车间时心里特别烦、特别闷。晚上8点多,她实在受不住了,从车间里冲出阳台,纵身从二楼跳了下去。
范百玲的堂姐王春兰和她一起上班,她说:“工厂有时要停工,生意来了就加班,有些人走了,我们六月和七月的工资都没得到。”王春兰说,早听说范百玲想走,后来没走成。“跳楼前她心情很烦躁。”
记者来到范百玲工作的地方,厂里没人上班,老板也不在。拨通老板苏某发的电话,向他了解范百玲跳楼的事情,他说不知道,记者约他见面,他说没空。下午记者再次与他联系,当记者提到范百玲,他马上挂断电话。
范百玲的父亲到丰泽区劳动部门去咨询,有关工作人员说,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不便受理。范百玲躺在病床上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事论事:
本报法律顾问蔡书榕说,范的跳楼行为是不可取的。如果她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她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没有签合同,老板没有营业执照,则属于私人用工,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决工资和医疗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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