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可自带相机 10月1日起有偿婚姻服务叫停
今后,与有偿服务有关的婚姻服务都将靠边站,远离婚姻登记中心。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看到,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在本市婚姻登记中心(所)内停止摄影等有偿婚姻服务的通知》
。 从10月1日开始,新人可自带相机或摄影机,为结婚登记的美丽瞬间留念。
据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原因,个别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服务仍存在相互依附的情况。为杜绝诱导消费的现象发生,市民政局决定在本市婚姻登记中心(所)内停止摄影等有偿婚姻服务。
据介绍,即日起至9月30日,各区县要完成婚姻登记与有偿婚姻服务在“人员、场地、程序”上的分离工作,各婚姻登记中心(所)内一律停止结婚拍照、颁证摄像、结婚证套销售等有偿婚姻服务,与婚姻登记有关的有偿婚姻服务场所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中心内。禁止在婚姻登记中心内张贴或发放商业性广告、画册,确保婚姻登记场所的庄严整洁。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婚庆公司等有偿服务机构推销保险、商品和服务。
通知还规定,颁证工作人员将免费为市民提供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市民可自带相机摄影留念,工作人员不得设置障碍。
记者昨天致电徐汇区婚登处主任王翠娣时,她表示刚刚接到这方面的通知。从10月1日起,为新人拍合影照和颁证时的摄影摄像等服务将取消。
记者在白领中采访发现,即将结婚的准新人,以及已经结婚并曾接受过“登记消费”的夫妇,都对此举拍手叫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