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互联网宣传协调会上表示,中央和GDP的统计结果存在差异,主要有五大因素。其中三个是客观因素,两个是主观因素。今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和地方政府分别公布了上半年的GDP总量,结果显示,由中央统计的结果和地方政府上报的统计结果相差达8048亿元,邱晓华前天对上述情况做了详细解释。 邱晓华在会上表示,造成统计结果差异的客观因素是,首先国内的不同地区存在投资和物流等交叉现象,比如交叉投资存在资金流出方和资金流入方,如果双方都做统计就会造成重复统计,而中央统计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其次,不同地区的价格水平会有差异,而中央统计采用的是以全国平均价格作为基础,这也会造成中央地方统计结果的不同;还有就是某些地方的特定经济产品和现象在当地经济占很重要的比重,但中央统计很可能忽视这个经济现象,同样会造成两种统计差异。邱晓华称,还有两种情况是主观引起的。一种是中央在统计过程中会给地方在不确定的数据指标上有一个合理的浮动范围,而地方可能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统计结果的上限或下限来做统计。他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但邱晓华表示,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地方弄虚作假,虚报数字。邱晓华说,当前外界对中央和地方统计的GDP存在的差异单纯理解为地方政府的弄虚作假是不准确的,但弄虚作假现象确实存在。他透露,目前统计局已经制定了办法制止这种弄虚作假虚报现象,到2008年,统计工作将不再沿用两级核算制度,而实行由中央统一核算。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