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杭州对超计划用水的单位用户实行加价收费。如被发现超计划用水量30%以上的,累进部分按现行水价的三倍计收。
这是即将送审的《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里的一项条款,这一规定暂时还不会对居民生活用户执行。
超过用水计划越多水价越高
每年,杭州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根据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长期供水计划、城市供水能力、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户(在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用水行为的非居民用水户)近三年平均用水量等因素,核定出“年度用水计划”,在年底前将用水计划下达给相关用水户。
今后,如果发现浪费水、超出相关部门核定的用水计划用水的单位用户,除按计量缴纳水费外,对超计划用水部分还应当按下列标准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如超计划用水20%(含)以内的,按现行水价的一倍计收;超计划用水30%(含)以内的,累进部分按现行水价的二倍计收;超计划用水30%以上的,累进部分按现行水价的三倍计收。
洗车点不节约用水将被罚款
《办法》规定,从事车辆清洗经营业务的单位以及单位内部的车辆清洗点,应当安装、使用节水洗车设施、设备,或采用其他先进的节水、环保清洗技术。月用水量超过五百立方米的车辆清洗站点,必须安装、使用循环用水设施。若违反规定,将被处以罚款。《办法》明确,如果发现单位用户有无故停用节水设施装置、用水浪费严重且经指出后拒不采取整改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水量平衡测试等情形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扣减10%以上的用水计划,以示惩戒。
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环境用水和其他市政杂用用水,有条件使用雨水或再生水的,不得使用自来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