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
新华社南京8月23日电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在南京诉日本右翼侵犯名誉权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23日作出判决,原告夏淑琴胜诉,经法院一再传唤,被告未到庭,被告赔偿160万元人民币。 这是中国法院首次为中日历史事件作出判决。
案情大屠杀幸存者被诬造假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美国牧师约翰·马吉冒险拍摄的纪录影片《南京暴行纪实》,真实记录了南京城南门东新路口5号两家平民11口人惨遭杀害的情景,其中幸存的那个小女孩就是当时年仅8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
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的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了《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本书。在书中,夏淑琴等人被描述成了“假证人”,作者更指夏淑琴是“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其证词是某个人在某个时间里想象出来的”,他们“只是被政府特意培育成那样”。
2000年,时年71岁的夏淑琴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日本人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社,分别要求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立即停止对她的侵害行为,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人民币80万元。
然而,面对夏淑琴的起诉,2004年,日本的两位被告并未能出现在南京玄武区的法庭上,后法院分别于2004年9月15日、16日举行了质证庭,并于同年11月23日、25日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
判决登报道歉并赔偿160万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松村俊夫、被告东中野修道与被告展转社株式会社,立即停止出版《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和《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并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分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人民日报》,日本国内的《读卖新闻》等主要报纸的显著位置刊登向原告夏淑琴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一次性赔偿原告夏淑琴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60万元。
“这是一场公正的判决”,77岁的夏淑琴听到判决结果后激动地说,“我活一天就要告一天,不但为被日军屠杀的家人,也为身后30万的死难同胞。今天,我终于在国内打赢了这场官司,但这还不够,我还要在日本告倒他们(日本右翼)。”
意义开辟受害者维权新领域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援助协会副会长朱成山表示,这例案件意义比较重大,以往不管是南京大屠杀、日本细菌战的中国受害者,还是中国劳工受害者,起诉地大多在日本,这给受害者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涉及二战期间的民事起诉按照国际惯例是可以在中国进行的,夏淑琴案在国内审理为中国人就二战期间的维权开辟了新的领域。”朱成山表示。
<责任编辑:张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