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8月24日讯(记者王军华)记者从今天上午市救助困难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直暨芝罘、莱山区2006年爱心救助困难学生资金近日开始发放。
本次救助金的发放对象是人均实际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20%的困难家庭的学生,发放程序上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提出书面申请,村(居)组织入户调查,提出救助名单,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填写《烟台市爱心捐助救助金申报表》,录入《烟台市爱心捐助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上报镇(街)进行严格审核,市和县级民政部门复核汇总,经社会性救助帮扶困难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直接将资金拨付到镇(街),由镇(街)组织发放到户。 救助标准根据不同学段和家庭困难情况,分为4个档次,按照每人350元至3000元的标准组织发放。
据悉,2006年市直暨芝罘、莱山区将救助困难学生7225人,发放救助金471.3万元。其中,救助九年义务教育段困难学生2953人,发放救助金130.75万元;高中段困难学生1350人,发放救助金109.65万元;今年升入大学的困难学生2922人,发放救助金230.9万元。其他县市区救助困难学生资金发放工作也将于近期进行。
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各级相关部门对救助资金实行分级管理,专人专户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公正、公平。救助工作结束后,市社会性救助困难群众工作领导小组还将组成督察组,对各级爱心捐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察,确保使这项工作成为党委政府放心,社会各界满意、困难群众受益的民心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