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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称独守空房20余年,她丈夫表示愿付1万元补偿费,律师认为她索赔方式太偏激
昨日,南坪南湖社区,黄芬将结婚证及寻夫告示摆放在地上引来市民围观 记者欧阳祖兵摄
昨天上午,南坪南湖社区附近街头,49岁的黄芬手持告示,请求市民寻找丈夫。黄芬的告示写明:寻找负心汉,讨回20余年的空房费20万元。在告示中,她还点出了丈夫两名“二奶”的名字。对此,有律师认为,她这种索赔方式太偏激,还是依理依法解决为好。
自称20余年独守空房
昨天上午,南坪南湖社区附近街头,49岁的黄芬手里拿着一张告示,慢慢前行。告示上,粗大的黑体字写着:寻找负心汉,要讨回20余年的空房费20万。
黄芬称,她和丈夫陈平是长寿人,于1979年结婚。1981年,陈平带了3000元钱,到重庆开了一个装饰与建筑公司。
“第二年,他就变成陈世美。”黄芬说,陈平在外包起了二奶,从1985年开始不再回家。
告示写有“二奶”名字
在黄芬的小告示上,她还列出了两个“二奶”的名字。她说,陈的二奶一个叫杨英,是陈平公司的职工。公司开办的第二年,丈夫便很少回家了,她得知真相后赶到厂里将杨赶走。
黄芬称,1985年,陈不闻不问又与一个名叫钟丽的女子好上。她再次找到婆家亲戚,和自己一起劝说陈平,但陈不再回心转意,而是带着钟,躲着她生活至今。
黄芬说,从1982年至今,陈平未管孩子,她一个人又当爸又当妈,常常以泪洗面,目子过得非常艰难。
擦皮鞋谋生寻找丈夫
黄芬手持小告示,在街头一路行走,一路请求市民相助。她说,她为寻丈夫,在街头擦了10年皮鞋,曾和亲戚找到过陈的“二奶”。
昨天,曾参与抓“二奶”的黄芬之兄黄忠对记者说,十年前,妹妹为了寻找陈平,只身来到重庆,一边擦鞋一边找人。他说,十年来,妹妹经常请他帮助寻找陈平。
黄芬称,今年5月,她终于找到丈夫和他的“二奶”,但丈夫挣脱了他,从此不知去向。
昨天中午,自称身无分文的黄得到了热心市民蒲先生的帮助,带她进小餐馆吃饭。
新闻·调查 丈夫:愿给1万元补偿
昨天下午,记者几经努力,联系上黄的丈夫陈平。记者将黄芬寻找他、讨要20万元空床费的情况告诉他,陈说,和黄只有9年没有同房,黄所说20余年独守空房不属实。但他说,他现在和妻子已谈不上还有感情,他愿拿出1万元钱补偿她。
陈还说,黄疑心很重,他和黄感情未破裂前,经常回家,但黄怀疑他在外边行为不轨,经常乱骂他,并说要拿药毒死他。后来他就不再回家。
记者随后告诉陈:黄在告示中写出了两个“二奶”名字。陈先是沉默,然后说,自己目前和谁在一起,无可奉告。
新闻·说法 公示“二奶”涉嫌侵犯隐私
黄手持告示在街头游走,文中标出“二奶”的名字,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黄芬对此认为,自己不存在侵犯她们的权利,而是她们侵犯了一个妻子的合法权益。
对此,重庆市君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廖翠娟认为,黄芬索赔的方式太偏激。她说,黄将“二奶”名字写在告示上,在公众场合示人,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她建议,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本组稿件由见习记者邹勤琴采写
新闻·链接 首例“空床费”官司妻子获赔四千元
去年1月,我市发生的国内首例婚内“空床费”官司,最终原告刘敏胜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她丈夫赔她4000元“空床费”。
据了解,刘敏是我市九龙坡区人。从2003年7月以来,其丈夫熊某便开始时不时地不回家。后来双方约定,如丈夫夜不归宿,按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她。
2004年3月份,刘敏向九龙坡区法院起诉,获赔4000元“空床费”。其夫不服,继而上诉到重庆市一中院。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称4000元空床费应予以支持。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8-24 1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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