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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抢犯罪仍处高位,犯罪手段不断升级
新快报记者 苏少鑫 徐碧姗 特约记者 谭熙宇 漫画/邝飚
引言
近年来,“两抢”犯罪成为治安管理的一个难治之症,多年来,打而不僵、除而不绝,于政府管理和刑事司法而言,都是一个严峻而又必须勇于面对的考验。
据公部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立案抢劫案件15.3万,同比下降2.8%;立案抢夺案件8.8万起,同比下降8.5%。
据统计数字透露,广州去年就发生8万宗“两抢一盗”,平均每天219宗,其中“两抢”占了50%-60%。而深圳,单在深圳监狱在押的四千余犯人中,“两抢”人员就占到了近七成。
8月18日,刚刚主持广州市委工作不久的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调研广州市社会治安工作。他指出,当前全市“两抢”发案率仍然处在高位,要对“两抢”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为了解读“两抢”分子犯罪的真实动因和初始根源,从而揭示“两抢”犯罪活动这一社会现象的最原始的社会根源;为了让读者更好地了解“两抢”犯罪的一些规律,从而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本报记者深入深圳监狱对两抢犯罪分子进行了专题调查。本报今天推出调查报告《调查“两抢”·记者走进监狱》。
鸣谢:深圳监狱 中山大学法学院聂立泽教授
纵观当前广深两地刑事犯罪案件,“两抢”发案率一直居高不下,且还有攀升势头。以深圳地区为例,单在深圳监狱四千余在押犯中,“两抢”人员竟达七成,加上遣送至其他监狱的服刑人员以及各区看守所暂押人员、负案在逃人员和正在伺机作案的,“两抢”分子数高达万计!
记者在本次调查中一共发出问卷120份,收回问卷107份。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前侵财型的“两抢”犯罪多发生在街面,作案人员流动性大,往往在作案得手后,就迅速逃跑,并且作案地点也有很大的随机性。比如开摩托车跟踪市民的犯罪分子,在跟踪到一定时候,只要作案时机、地点适合,就会立即下手,抢得财物后便迅速逃离现场。“两抢”犯罪的得手率、逃跑成功率高,犯罪风险系数低,使得这一犯罪屡禁不止,加之突发性强、随机性大的特点,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
“两抢”犯罪不断升级
有关警方透露,“两抢”犯罪的手段、性质呈不断升级趋势,主要体现在“两个转向”:一是由隐蔽逐渐转向公开,由以前的夜间盗窃、暗中偷摸转至街面、白天公然实施抢劫犯罪;二是由和缓转向暴力,调查显示,街面“两抢”涉案价值不高,但其超高发案频率、不择手段的作案手法留给社会的“后遗症”极大,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
调查显示,导致当前侵财型“两抢”犯罪案件多发的原因众多,除了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完善过程中带来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加大、各类诱惑众多之外,犯罪人员的不良心理因素也不容忽视。
一是不劳而获思想普遍,西方拜金主义思潮影响并扭曲了少数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一切向钱看、金钱万能、享乐至上成为一些人的生活信条和行为准则,受此影响,一部分人想方设法赚钱“致富”,甚至走上侵财犯罪道路;二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内在驱动力,使一些贪婪者把侵财活动当做一种社会自然规律;三是罪不至死的心理“保底线”,成为许多“几进宫”人员不断实施侵财犯罪的重要原因。
“两抢”犯罪三大特点
深圳监狱的民警告诉记者,其实,在他们眼中,抢劫是一种最普通、最肤浅的犯罪。说它普通,因为太常见,而且相比盗窃、诈骗等犯罪形式,“抢”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作案的手段也非常简单,从判决书上看到的案情,很多都有雷同之处;说它肤浅,因为多数抢劫犯在作案之前并没有什么激烈的内心冲突,也没有经过周密的案前策划,甚至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稀里糊涂作案,稀里糊涂被抓,直到进入监狱才如梦初醒、后悔莫及。
通过近一个月的调查,记者发现,当前“两抢”犯罪主要有如下特点:第一、犯罪活动向多方面发展,从单暴力型向多元暴力型转化;第二,以侵财型为主,突发性强,随机性大;第三,犯罪活动日趋集团化、团伙化、流窜化。 图:8月22日,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严打“两抢”。特警在检查车主的证件和车内物品(资料图片)。新快报记者 黄巍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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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颖/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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