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借出”身份证买车 再抓“非实名车注册”商机
昨天是市交管局发出“非实名车如果三个月内不注册将被注销”的公告后的头一天,曾提供身份证供他人买车的“背车”人趁机狮子大开口,纷纷索要数千元的过户费用。 据了解,名下“背车”最多的竟达上千辆!
事主
想过户 要价3000元
外地来京的刘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为了买车,他花了500元“借用”一北京人的身份证买车。为了分清责任,两人还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养路费、违章罚款等相关税费均由刘先生自己负担,与“背车”人无关。
昨天上午,刘先生看到市交管局发出的公告,非实名车如果不在三个月内办理过户将被注销后着了急,急忙与“背车”人联系。没想到对方狮子大开口:“过户可以,但你得给我3000元!”刘先生好说歹说,但对方坚持刘先生不给钱,就休想办过户,“反正我不着急!”
“背车”人
过户费 不怕买车人不交
曾在亚运村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背车”人高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外地人不能在京购车的限制取消后,仅有十几个人找他办理过户手续,他也只是象征性地收了几百元的跑腿费。而昨天市交管局发出公告后,不少失去联系的买车人纷纷给他打来电话,要求去过户。
“自从去年不能‘背车’后,我就没挣到钱,没想到又来了个机会。”高先生兴奋地说,他已经定下了收费标准,10万元左右的车收2000元,20万元左右的收5000元,价格更贵的车面议,已经有几位买车人答应了他的收费要求。据高先生透露,他手头有600多辆车,而一些更大的“背车”人手里的车更多,甚至有几千辆!“不怕买车人不交钱,他们肯定比我们着急。”
车管所
非实名车不一刀切注销
车管所副所长洪宝宽强调,此次公告的主要对象是故意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汽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防止再发生机动车逃逸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时找不到肇事者本人。所以,并不是到了三个月期限以后,所有车辆所有者姓名与登记姓名不一致的车辆都会“一刀切”地注销。届时,交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力量对“职业背车者”和“被动背车者”进行调查取证,核实确凿后,对发现的这部分车辆将予以注销。
洪宝宽还表示,近日将联合各执法部门开展“背户”非法经营活动的整治行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非法经营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非法使用身份证明的行为,可对其进行拘留的处罚,性质严重的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
“背车”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记者咨询律师后了解到,这种“背车”的行为本身并不合法,因此,买车人与“背车”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也不受法律保护。“买车人虽然处于劣势,但‘背车’人也别高兴得太早,如果买车人都不交这笔过户费,上百辆车的养路费也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费用!”
晨报记者 王彬 张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