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黄毅辉)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该会于今年7月份与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作,开展冰淇淋、雪糕卫生的比较实验,抽检的9种品牌冰淇淋及6种品牌的雪糕符合国家标准,只有一品牌冰淇淋的一个批次冰淇淋亮蓝成分超标。
此前,厦门市消委会已派人员到麦德龙、好又多和家乐福等大商场调查了解冰淇淋、雪糕的市场销售基本情况。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都是厦门市消委会与厦门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的工作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在上述商场购买的部分冰淇淋、雪糕,包括和路雪、哈根达斯、雀巢等9个厂家10种冰淇淋,以及伊利、蒙牛等4个厂家生产的6种雪糕。
检验结果发现,光明食品集团上海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2006年6月20日生产的光明牌芦荟冰淇淋每千克含亮蓝成分为0.063克,超过国家标准要求每千克含亮蓝成分不大于0.025克。除此之外,其他被抽检的产品各项卫生治标及微生物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据了解,亮蓝是一种食用色素。《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规定,色素的使用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并按规定限量使用,否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长期食用含有超范围超限量人工色素的食品,会严重伤害肝脏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