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官员力挺京冀生态补偿
专家认为,两地的协商机制无须国家层面推动
本报讯(记者
郭晓军)昨天上午,出席“生态补偿机制国际研讨会”的国家环保总局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勇博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北京和河北两地就城市水源地保护开展的生态补偿实践值得肯定。
由国家环境总局政研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从1995年至2004年,北京每年向河北承德市的丰宁、滦平两县提供水资源保护资金208万元以上,累计达到1800万元以上。北京市环保局还提供320多万元资金,支持丰宁和滦平建设环保设施。
对于北京与河北的这些做法,尽管目前国家尚未制定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法律,而且生态补偿机制也是个新事物,不见得大家都清楚。任勇表示,北京市在跨界流域的生态保护需求非常强烈,而且主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是做得不错的。
任勇认为,在河北和北京的生态补偿方面,主要还是靠双方去协商推动,在政策机制上没有必要由国家层面去推动,中央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协商搭建平台,这也是国际上惯常的做法,任勇说,“中央政府不可能去强制地确定补多少,很难做,行政命令不好操作,而且与市场经济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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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郭晓军)在昨天开幕的“生态补偿机制国际研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叶如棠表示,我国生态恶化没有得到扭转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生态保护缺乏合理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
会上有专家认为,应该明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和经济发展区划;建立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一系列的环境有偿使用制度。
叶如棠称,生态补偿机制将在法律建设上有所突破。他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起草的自然保护区域法,拟把生态补偿问题作为重要的法律制度肯定下来。他还建议,在生态补偿机制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出台之前,中央政府可以先行出台一些指导性文件,来指导地方的生态补偿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