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起医疗乱收费案件曝光
2005年全国查出1万余件医疗价格违法案件,涉及金额近8亿元
本报讯(记者 郭晓军 李宗品)昨天,国家发改委通报了2005年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结果。该结果显示,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全国共查出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万余件,涉及价格违法金额近8亿元。
去年医疗价格违法案件上万
为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医疗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价格行为,切实解决“药品价格高、群众看病贵”的问题,2005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了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开披露了此次专项检查结果,全国共查出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万余件,涉及价格违法金额近8亿元。
同时,发改委对价格违法严重的8家医疗单位点名批评。这8家医疗单位包括: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安徽省淮北市人民医院、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浙江省诸暨市中医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广西自治区横县人民医院、天津市天和医院、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记者统计后发现,在此次专项检查中,仅这8家医疗机构涉及价格违法总额高达1325.62万元。对上述单位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处理。
发改委要求各地加大查处力度
目前,医药价格违法行为在一些地区、一些单位仍然存在,有的医疗机构违反国家规定的医药价格政策,乱加价、乱收费,增加患者负担,败坏社会风气,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国家发改委在通报中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将治理医药乱收费、乱加价,严格执行《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严厉制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对干扰多、阻力大、处理难的重大案件,要按照程序移交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件,要给予公开曝光,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医疗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招标采购经办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均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案情通报
1.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超标收取点名手术费,自立项目收取穿刺器费等,涉及金额482.99万元。
2.安徽省淮北市人民医院自立项目向患者收取护理费,违规销售医用材料等,涉及金额183.58万元。
3.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超标收取近视眼手术费、麻醉费、输液费等,涉及金额161.62万元。
4.浙江省诸暨市中医医院超标、重复收取手术材料费和麻醉费等,涉及金额120.48万元。
5.黑龙江省医院超标收取CT检查费,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等,涉及金额109.40万元。
6.广西自治区横县人民医院自立项目收取特殊卫生处置费,违规销售医用材料等,涉及金额94.84万元。
7.天津市天和医院为患者提供强制性服务并收取化验费等,涉及金额94.77万元。
8.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采购药品,自立项目收取咨询费等,涉及金额77.94万元。
■回应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收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针对国家发改委的违规收费通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魏来昨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通报是国家发改委根据2005年对医院检查所发布,目前医院已完成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整改工作。
魏来称,2005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在某些医疗服务项目中,存在违规收费的原因大致有三种:一种是某些医疗行为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用于手术伤口缝合的穿刺器就是这种情况。“现行的价格政策是1999年制定的,”魏来说,“发改委和物价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在新制定的收费目录中可能将包括其中。”
第二种情况是超过规定标准向患者多收取点名手术费。这是因为很多患者要求点名手术,对现有价格政策理解存在误差造成的。
第三种情况,魏来表示,“我们管理中确实存在不细致的情况。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因为一些科室新人上岗,不了解不同材料的价格区别。”
谈及整改后人民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现状,魏来称,点名手术费已经按照市卫生局的规定于今年3月1日全部取消;穿刺器收费已经停止;卫生材料的收费已经统一定价,并改用计算机系统管理,同时还加强了相关人员上岗培训。
至于国家发改委在通报中提到的违规多收费金额482.99万元,魏来表示这些款项正在等待处理通知,将全部上交。
河南疾病防控中心文件不同造成标准偏差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药品超过购销差率销售的问题,可能是由于执行省、市文件不同所造成的。”昨晚,河南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李红星接受采访称,目前河南省卫生厅已经成立调查组,专项调查国家发改委通报该省疾控中心所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
河南省疾控中心认为,物价部门所提出的“进销差率规定”,是指郑州市金水区物价所要求他们执行的2001年的价格文件;而实际上,作为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他们从2004年底开始,一直执行的是国家物价部门同年下发的药品购销差率价格文件。由于按照不同文件要求执行了不同的购销差率,才出现了如此大额的药品“多收费”情况。
针对河南省疾控中心的辩诉,李红星表示,作为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河南省卫生厅会以客观立场进一步调查“违规收费”和“价格违法金额”的真正原因,并将调查结果书面呈报省级物价监管部门;同时,对查明的违规行为和具体违法金额,将依据卫生系统行政法规,并移交相应部门依据价格管理法予以惩处。
此外,李红星还表示,河南省卫生厅将在今天向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出通知,要求他们严格依法执行医疗、药品、器械收费标准,违规行为一经查证将予以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