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24日讯(记者耿晶)为保证今秋各学校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由省发改厅、财政厅及教育厅批准的我省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今天正式向全省公示(见第三版),内容包括高等教育、中等学校、义务教育以及幼儿园阶段收费等11大项目。
公示表中列出了今年秋季各类学校的最新收费标准,部分收费标准自审批以来未作调整,普通中小学的部分收费略有调整。据省教育厅计财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今年还将对择校费用进行调查研究,今年秋季高中择校费用暂维持去年标准不变。
目前,我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已由省财政全免,城区部分贫困学生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由省财政免费提供。记者在公示表上看到,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和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化学生住宿费较往年略有调整。
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在开学期间要利用公告栏等形式向学生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可拨打教育厅投诉电话653761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