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姐夫出气 引爆汽车勒索厂长
南方都市报杨秀伟
表姐夫在工厂遭遇不平,20多岁的四川仪陇男子高正斌就在厂长陈某的汽车上安置炸弹,在陈某开车时将汽车炸坏,随后打电话勒索10万元。 日前,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高正斌有期徒刑四年半。
炸坏汽车 再行勒索
去年12月4日早上,身为某陶瓷厂厂长的陈某,与家人乘上自己的银灰色皇冠小汽车后刚启动,就听见“嘭”的一声巨响,车辆猛地震动了一下。陈某下车马上闻到一股浓烈的火药味,随后他发现地上有烧黑的痕迹和很多纸碎,汽车的右侧后车门被烧成黑黄色。陈某马上报警。
当晚20时59分,陈某接到了一名讲普通话的男子打来的电话,在询问过陈某身份后,该男子问陈某当天早上是否受到惊吓,称有人出钱找他取陈某性命,如想保命,就拿出人民币10万元,男子声称知道陈某厂址和家庭住址,威胁陈某不许报警。
次日13时35分,该男子再给陈某电话,要求将10万元存入其账户,并随后将账号以手机短信息方式发给陈某。此后,该男子约每半小时便打一个电话,要求汇款,或称派手下到陈家收钱,并威胁称,如不给钱,就绑架陈某或炸了陈家。
租车露馅 次日被抓
警方经过侦查,发现在12月1日至2日晚上21时许,一名年约30岁,身体较胖的男子曾经租用过一辆小型客车,让司机对陈某进行跟踪。警方很快锁定了这名男子为29岁的四川省仪陇县籍男子高正斌。同月5日晚,高正斌在张槎镇东鄱村租住房里被抓获,警方在出租屋里当场缴获高正斌作案使用的存折、手机和电话卡等,并搜出消防斧、塑料手枪等物品。
据高正斌供述,2003年夏,其表姐夫在南庄镇某陶瓷厂工作时中暑昏倒,厂里不管不顾,其姐夫让高正斌帮助写材料向劳动部门反映,高正斌由此得知该陶瓷厂厂长陈某的手机号码、小汽车牌号等情况,并产生报复陈某的念头。同时,由于女友要求在家乡买一幢房子才与高正斌结婚,他就决定勒索该陶瓷厂厂长。
一审判决认定,高正斌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勒索数额巨大,由于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高正斌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佛山中院驳回其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