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军车肇事致死两人逃逸 司机被判3年缓刑4年
今年1月1日晚,海南国信控股集团总经理盛进驾驶假冒部队号牌小轿车,在海口市滨海大道撞飞一摩托车,造成两死两伤后逃逸,致使一名8岁孩子成为遗孤,制造了震惊海口的“1·1”肇事逃逸案。 日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盛进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1日23时许,被告人盛进冒挂广K36169号牌(本车号牌为琼A77078)的帕萨特黑色小轿车,在海口市滨海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供销总公司前路段时,与同向借道行驶的被害人陈吉兴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当时摩托车后载有赵月金、张成莲及他们8岁的儿子,因为摩托车上的人均未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赵月金、张成莲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司机和小孩受伤。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盛进下车查看现场后驾驶肇事小轿车逃逸,但因为悬挂军牌,一时激起目击群众强烈义愤,并向警方举报。
海口警方连夜前往广东调查,撕开了肇事车悬挂假军牌的伪装。面对海口467名警力的巡查,肇事司机盛进于次日下午2时向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投案,新年海口首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案发12小时后告破。后经警方认定,被告人盛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盛进已赔偿被害人赵月金、张成莲及孩子29.7万元,赔偿被害人陈吉兴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盛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盛进在交通肇事逃逸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交待涉案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