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4日讯 (记者王玉宾)为了确保省城340万百姓的饮水安全,早日实现“蓝天碧水工程”,昨天,省政府召开汾河上游污水工厂修建情况专题会议。副省长牛仁亮仔细听取了太原、吕梁、忻州三市所涉及四个县关于汾河沿线的污水工厂建设使用情况汇报,明确提出沿汾河四县年内污水必须达标排放的具体时间表,并要求责任落实到人。
沿汾河所涉四县为娄烦、岚县、宁武和静乐,距离省城约81公里,治理整顿污水关系到省城的饮水安全问题。参加会议的三市、四县以及省环保局、建设厅、水利厅和财政厅一一介绍了有关情况,并提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
牛仁亮听取汇报后进行了安排部署。他说,资金已经承诺的要无条件到位,其中两县污水工厂调整工艺由省发改委拨款;污水工厂的运行费用原则上实行谁污染谁治理,但这次由于特殊原因,前三年先由省引黄办和省财政承担一半,剩余的一半由市县负担,排污费一定要征收;污水工厂一定要企业化运行,最终走市场化道路;使用国债项目的污水工厂要进行一次大检查,尽可能早日运行;污水问题,要用三年时间把108个县的污水工厂建立起来及早投入运行;最后要明确时间表,娄烦、岚县、宁武和静乐四县,必须在年内达标排放,决不允许工业废水排入汾河,确保省城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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