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从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后建筑单位施工要提前15天报批,施工期间如果老百姓投诉强烈,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记者从南京市环境检查支队了解到,为保证老百姓正常生活和休息,今后所有建筑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15天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环保部门将在不同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起止时间、施工机械、超标噪声值进行审核。 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十五日内重新申报。未经申报和谎报、瞒报的夜间违法施工单位,将依据违法施工并案处理,并追缴超标噪声排污费。
但是拿到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不意味着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根据规定,核准后的施工工地如果老百姓投诉强烈,南京市噪声管理办公室将暂停对其审批,直至矛盾化解后才予以审批。为保证落到实处,环保部门准备提高处罚额度,对“夜间擅自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将处罚的下限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最高可处罚至3万元。并将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公示,接受老百姓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