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定期向社会通报毒情和禁毒工作情况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禁毒法草案规定,国家建立禁毒工作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毒情和禁毒工作情况。
草案特别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发生吸食、注射毒品的吸毒行为或者参与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依法规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不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的,草案明确了相关罚责:“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属于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飞机场、口岸以及旅店等公共场所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闫新平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