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赡养老父,也不抚养幼女,却在老父病危之际,将女儿赶出已划归女儿的房子,欲独占房产。女儿王凤无耐将父亲王良告上法庭。8月24日,哈尔滨市法院终审判决,房屋属王凤所有,王良在限定时间内将房子倒出还给王凤。
王凤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便离婚了,父亲王良在离婚后不久组成新的家庭,搬出去单过。幼小的王凤只得和爷爷王世辅生活,每月靠着王世辅300余元的退休金勉强度日,父亲王良很少来看他们,生活费更是一点都不给。
王凤很懂事,瞒着爷爷边上学边在外面打工赚钱贴补家用。王世辅看着乖巧懂事的孙女,想到自己年纪已大,不久于人世,决定将房子留给孙女。2004年8月13日,王世辅来到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将现在居住的一套57.43平方米的房屋全部遗赠给孙女王凤。同年8月20日,公证处下发了公证书。
2005年初,王世辅患病住院。因家里实在没钱看病,年仅16岁的王凤便瞒着老人辍学,开始在外面全职打工赚钱,给爷爷看病。王良在得知父亲病了之后,不但不出钱给父亲看病,连看也没去看望一次,并且趁着王世辅与王凤都不在家的时候,私自将他们住的房子撬开,自己搬了进去。王凤回来后,与父亲理论,但王良就是不搬。
2005年6月27日,王世辅去世。王凤找到王良,告诉他房子已经由王世辅遗赠给自己,自己是该房的所有权人,让王良将房子给自己倒出来。但王良根本不承认房子是王凤的。王凤无奈之下,将王良告上了法院。
在法庭上,王良主张争议之房系其与王世辅共同所有,王世辅无权将全部房屋遗赠给王凤。经法庭调查,该房屋原为公产房,2000年3月6日已由王世辅交纳6317元买断,2003年8月25日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人为王世辅。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世辅对个人所有的房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将该房经公证遗赠给王凤是合法有效的。现遗赠人王世辅已死亡,遗赠之房应归王凤所有。由于王良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因此对其不予支持。判决:争议房屋归王凤所有,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王良将房屋倒出交王凤所有。
判后,王良不服,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东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