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七月间,晋江连续发生多起“摩的”车工抢劫强奸猥亵单身女青年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7月26日,晋江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巧施计谋破获此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饶某被逮捕———
早报记者陈雷通讯员尤志贤实习生吴琳朱娟娟文/图
两周内
三少女坐“摩的”遇抢
6月4日凌晨4时许,20岁的阿香从江西坐车到晋江,在晋江市牛山高速路口下车后,雇了一部“摩的”欲往晋江市灵园街道办事处一家工厂,行至晋江西园街道办事处赖厝村后山时,“摩的”司机实施抢劫,阿香身上价值2000元的财物被洗劫一空。
6月11日凌晨1时许,21岁的阿华和22岁的阿珍从湖南乘坐客车到晋江找表哥,两人一路上睡得迷迷糊糊的,出了晋江高速路口,就糊里糊涂地下了车,并被两个“热情”的“摩的”司机接上车,说是“要帮忙送她们去池店镇找亲人”。一路上,两“摩的”司机还假装“热心”地帮她们打电话联系表哥,谁知到达晋江西园街道办事处车厝村高速桥底下时,两司机开始实施抢劫,随后还强行猥亵了两位少女。
6月17日凌晨4时许,一部来自广东东莞的大巴车出了晋江牛山高速公路路口后停在路边,背着行李带着一脸疲惫的阿美刚下车,就被几名“摩的”司机团团围住,阿美上了其中一辆“摩的”。19岁的阿美平时就很少出门,就是白天出门也分不清东西南北,何况正值半夜。她并没有发现“摩的”司机载着她朝着相反的方向驶去,等回过神来,“摩的”已经走在一条偏僻的小路上。阿美央求对方“你还是走大路吧”,“摩的”司机假装答应,车速却越开越快,路也越来越偏。
最后,“摩的”停在一座桥底下时,被吓坏的阿美跳下车撒腿就跑,并拼命呼救。“摩的”司机追上阿美动手便打,直到阿美无力还手后,将其钱财洗劫一空。见阿美年轻貌美,“摩的”司机动了邪念,在实施强奸后,把阿美丢到荒郊野外扬长而去。阿美强忍身心剧痛走了很长一段路,才找到了一户有灯光的人家,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报了警。
警方锁定目标
“摩的”色狼再伸魔爪
短短两个星期,就发生3起外地少女遭遇抢劫甚至强奸案件,晋江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针对西园派出所前期工作,重新梳理所有线索,最终确认犯罪嫌疑人为两人,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为江西籍人,年龄在20岁上下,身高1.75米左右,身材中等或偏瘦,骑一辆黑色豪爵摩托车;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比较胖,身高1.68米左右,圆脸,四十多岁,也讲普通话。这两人均为外地人,来晋江时间较长,从事“摩的”工作使其对晋江道路较为熟悉。
就在专案组准备锁定目标时,犯罪嫌疑人的魔爪又一次次伸向无辜的少女。
6月19日凌晨3时许,20岁的阿英从江西乘车在晋江牛山高速路口下车后,雇一部“摩的”想去新华都,“摩的”司机却载着她来到西园街道办事处赖厝村后山。在这里,“摩的”司机对阿英实施抢劫后,又想强奸阿英,遭到阿英强烈反抗,在发现阿英正处于例假期后,他才悻悻离去。7月16日凌晨5时许,“碧利斯”袭泉,19岁的阿萍从外地来泉,同样在晋江市牛山高速公路路口下车后雇佣一部“摩的”要去双沟村,岂料,却被对方载至晋江西园街道办事处吴厝村后山实施抢劫并强行猥亵。
7月19日凌晨2时许,20岁的阿珠从广东乘车取道晋江去石狮,在晋江下车后,被“摩的”司机骗至晋江西园街道办事处吴厝村后山实施抢劫,刚好一路人经过,阿珠大声呼救,做贼心虚的“摩的”司机仓皇逃离现场。刚舒一口气的阿珠正庆幸逃出狼嘴,不料这个半夜冒出的“好心人”竟然把迷途的阿珠骗至更偏僻的小道,不仅抢走阿珠身上的财物,还强行猥亵了阿珠。
警方钓鱼
女协勤员“引蛇出洞”
案件接二连三发生,破案刻不容缓。这时,专案组民警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个江西籍“摩的”司机向人吹嘘最近他的手机中了幸运号,因此常有美女坐他的车,给的报酬很高。
经过跟踪调查,23岁的“摩的”司机江西人饶某进入警方视线,专案组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决定将计就计,引蛇出洞。
7月23日,饶某手机接到了通信部门通知,告知其“手机中了幸运号,将获得一份礼物,请其来领取”。原来,这是警方设置的鱼饵,打电话的是西园所的女协勤员。与此同时,专案组民警在双沟邮电大楼张网以待。可是,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几个小时过去了,犯罪嫌疑人却迟迟没有露面。
7月26日下午,西园所女协勤员再次拨通饶某手机,并约好将礼物送至赤西村。下午5时许,女协勤员化装成通信部门员工,来到赤西村委会门口。这次,饶某如期而至,就在他伸手想接过“礼物”时,办案民警一拥而上把他摁倒在地上。随后,警方在其住处查获部分受害者被抢财物,并扣留其作案工具——黑色豪爵摩托车。
饶某落网后对犯事实供认不讳。据介绍,短短的一个多月,饶某采用同样的作案方式,在同一区域作案8起,其中6月11日凌晨的那起案件,系他与老乡徐某二人所为。日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涉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早恋之祸
沉默
在与犯罪嫌疑人饶某见面之前,记者没有想到,今年23岁的饶某已经是两个女孩的父亲。
据介绍,饶某与现在的妻子15岁时便开始同居,16岁便生下第一个女儿,当时饶某17岁。更让人难以想像的是,饶某与现在的妻子在一起的6年时间里,并没有领结婚证。
问起为何会犯案时,饶某起初不想多谈,只是说:“那是一时的贪念,是想占点便宜,现在说什么也没用。”
随着谈话的深入,饶某才逐渐说出了他的心里话。
据介绍,2005年,饶某携家眷来到晋江打工,饶某和老乡以“摩的”载客为生,其妻子则在一家工厂打工。今年,其妻子从工厂辞职,全家的生活仅靠饶某每月载客1000多元的收入,一年下来,饶某一分钱也没有剩,这让他感到压力很大。后来,他总想着要多赚点钱,可“摩的”载客一个月能有多少收入?于是,饶某开始变着法子加价,有时候甚至加到每趟三四十元,价格谈不拢便与客人争吵甚至打架,最后,便发展成抢劫。
谈话中,饶某说:“我觉得自己太早有了这个家。”贪念可能只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诱因,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很可能是“早恋”。
如今,“早恋”已经成为许多家长最为关注的一个话题。极少数中学生在校时因为早恋无心学习,为谈恋爱大手大脚花钱,没钱怎么办?于是开始小偷小摸,随后便开始敲诈、抢劫同学。有例为证:2004年8月,上海静安区,一学生早恋怀孕,没钱打胎,便实施抢劫……此类新闻并不鲜见。
早恋之祸不可小视。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