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人民医院违法收费483万
发改委通报8起医疗机构价格违法案,专项检查发现去年医药价格违法金额近8亿
本报讯(新京报记者李宗品)昨天,国家发改委通报了2005年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结果。 该结果显示,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全国共查出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万余件,涉及价格违法金额近8亿元。
发改委还对价格违法严重的北大人民医院、河南省疾控中心等8家医疗单位作了点名通报批评。
记者逐一累计后发现,在此次专项检查中,仅这8家医疗机构涉及价格违法总额高达1325.62万元。对上述单位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处理。
针对国家发改委通报,昨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魏来表示,目前医院已完成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整改工作,对违规多收的482.99万元,魏来表示正在等待通知,将全部上缴。此外,河南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李红星昨晚表示,目前,河南省卫生厅已经成立调查组,专项调查该省疾控中心所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
医疗机构违规项目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超标收取点名手术费,自立项目收取穿刺器费,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一次性材料等
涉及价格违法金额
482.99万元
安徽淮北市人民医院 自立项目收取晨间和晚间护理费,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特殊医用材料等
涉及价格违法金额
183.58万元
四川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超过规定标准向患者收取近视眼手术费、麻醉费、输液费等
涉及价格违法金额
161.62万元
浙江诸暨市中医医院 超标收取心电图检查费,重复收取手术材料费和麻醉费,自立项目收吸氧护理费等
涉及价格违法金额
120.48万元
黑龙江省医院超标收取CT检查费,分解B超检查项目按检查部位多收费,重复收取一次性材料费等
涉及价格违法金额
109.40万元
广西横县人民医院自立项目收取特殊卫生处置费,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手术空调费等
涉及价格违法金额
94.84万元
天津市天和医院 采取多计使用数量的方式变相提高透析器、透析粉(液)的收费标准,为患者提供强制性服务并收取化验费等
涉及价格违法金额
94.77万元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招标药品,超标收取预防性体检费,自立项目收取咨询费等
涉及价格违法金额
77.9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