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收取预防性体检费自立项目收取咨询费 省疾控中心价格违法遭通报
本报讯 (记者连惠燕实习生梁靖)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2005年8起医药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了“黑名单”。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此次曝光的8起医药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是在2005年开展的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过程中,查处的重大医药价格违法案件。此次专项检查,全国共查出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万余件,涉及价格违法金额近8亿元。
河南省疾控中心被通报的内容为: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招标采购的药品,超过规定标准收取预防性体检费,自立项目收取咨询费等,涉及价格违法金额77.94万元。
河南省卫生厅在得知此事后,于昨日下午召集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就此事展开核查工作。
河南省卫生厅规财处负责人表示,省卫生厅已要求省疾控中心就被国家通报的违法行为、所涉及金额立即出具相关材料,由省卫生厅逐一调查核实。若价格违法行为属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被通报的其他7家单位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安徽省淮北市人民医院,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浙江省诸暨市中医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广西自治区横县人民医院,天津市天和医院。其中,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因涉案482.99万居此次医药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曝光榜首。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工作流程,针对2005年开展的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结果,先将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处理意见将稍后出台。
本报讯“药品超过购销差率销售的问题,可能是由于执行省、市文件不同所造成的。”
河南省疾控中心以此回应国家发改委的通报。
河南省疾控中心认为,物价部门所提出的“进销差率规定”,是指有关部门要求他们执行的2001年的价格文件。而实际上,作为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他们从2004年底开始,一直执行的是国家物价部门同年下发的药品购销差率价格文件。由于按照不同文件要求执行了不同的购销差率,才出现了如此大额的药品“多收费”情况。
昨晚,河南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李红星表示,作为河南省疾控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河南省卫生厅会以客观立场进一步调查“违规收费”和“价格违法金额”的真正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