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
国家拟出台相关规定,广州大部分家长叫好,初三高三学生家长最反对
本报讯(记者梁艳燕 通讯员金柳依)前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一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 对此,市内绝大部分学生和家长都叫好,但有些家长对新规定表示担忧,害怕因此影响了教学质量。
教育部门应制订学生作息时间
《修订草案》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教育行政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我的儿子现在读初中,我觉得他的在校时间太长了。”林先生表示,《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这个规定很好,但对学生的在校时间并无统一规定,他希望当地的教育部门能根据实际,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学生作息时间。
毕业班作息应该有所区别
“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就意味着学校不能补课,这或多或少会影响到一些中等生的学习效果。”冯老师是越秀区某市一级中学高三年级的班主任,他对减少在校时间的规定表现出了自己的担心。他认为,学生在校时间减少,但教学大纲却没有变化,这给师生都造成了一种新的压力。迫于升学的压力,毕业班的作息时间应该与其他年级有所区别。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此规定产生疑虑最强烈的要数那些初三年级或高三年级学生的家长了。“减负的同时也要保证教学质量,不然减负就变成流于形式了。”陈先生的女儿今年上高三,从8月1日开始就回校补课,他觉得让孩子回校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远远比自己在家自学的效果好,为了考上好大学,辛苦也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