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殴打死无辜元凶入狱13年
一男子沐足时对服务不满,召集人马闹事打死一顾客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陈骁鹏 通讯员陆丹)仅因沐足店服务不及时,一男子纠集人员出手伤人,将一无辜者群殴致死。 昨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布,该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13年。
2003年12月1日晚,小学文化程度的河南人蒋文立和朋友在白云区同德街鹅掌坦村附近大牌档吃饭喝酒,晚上11时许,喝得半醉的他和老乡刘建华去村东街明生生沐足堂洗脚。他趁着醉意,要求店内经理李某派6号技师为其洗脚。但此时6号技师正在隔壁房间为顾客梁某服务,经理李某按规定未满足蒋文立的要求。蒋文立自认为受到怠慢,打了李某两拳,后在众人调解下和刘建华气冲冲地离开了。李某以为把醉汉送走就没事了,便留在店里继续招呼客人。
但过了十多分钟后,蒋文立带着10多个大汉闯进店里,二话不说就围着经理李某一阵痛打。但蒋文立等人并不解恨,刚好见到从房间里快步向大厅后门跑出的梁某。蒋文立等人立即冲上前对梁某拳打脚踢,直把他打得跪倒在地上。
蒋文立等人持续闹事4分多钟后才离开该店,店内人员此时发现梁某已经动不了,后叫来救护车将梁某送往医院,几天后,梁某因受伤过重抢治无效而亡。后经法医鉴定查明:梁某因被钝物作用于头部、颈部,造成脊髓第四颈椎处出血坏死,致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蒋文立在作案后逃亡近两年,警方于2005年8月24日将他抓捕归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近日,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