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平华)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部署,自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桂林将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开展重点检查,主要检查2005年6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将追溯到上一年度。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的典型案件,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公开曝光。
据了解,本次检查的重点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以及医疗服务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不按政府规定降低药品价格、通过改换药品名称、规格或者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医疗机构超过规定加价率(额)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取检查治疗费用,以及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除此之外,桂林物价部门还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关检查。
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次检查中,将严厉查处各类乱加价、乱收费,加重患者负担行为,是对一些性质恶劣、问题严重的典型案件,一律进行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