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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民拒付百元税款刺死税务员潜逃3年判死刑
仅因税务人员依法征收其百元税款,安徽阜南县公桥乡农民李玉友竟持刀将税务干部报复杀害,作案后潜逃外地三年。 日前,被抓获归案的李玉友,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赔偿受害人损失29.8万余元。
现年38岁的李玉友系阜南县公桥乡农民。2002年11月6日下午,阜南县地税局段郢分局公桥征收点负责人计某,向收购黄麻的李玉友依法征收税款200元,李不愿缴纳,计某即向分局负责人汇报。后经反复做工作,李玉友勉强缴了税款100元。为此,李玉友心怀不满,扬言要报复计某。
次日下午4时许,计某接举报后与同所工作人员沈某在公桥地税所向买牛人刘某征税时,李玉友酒后驾车赶到该地税所无故滋事,让计某少征刘某税款放行,并由此与计某发生争执。李欲殴打计某被该所人员拉开,后李去门口自驾车上取一把匕首返回院内,持刀向计某胸部猛刺一刀,致计某倒地后当场死亡。李玉友随后驾车逃离现场,并潜逃至广东省东莞市,2006年2月25日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被告人李玉友辩称其系在被害人计某先用菜刀砍他的情况下,他才用匕首捅了计某。其辩护人也以李玉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进行辩护。但因无充分证据证明该辩解辩护事实,故未被法庭采纳。阜阳中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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