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0元租个孩子乞讨骗钱
19名组织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开处理
晶报讯(记者彭蓬实习生刘秀秀通讯员陈忠群毛寿斌/文温文锋/图)昨日,市公安局在八卦岭文体中心举行公开处理大会,宣布对19名以拐卖残害胁迫手段组织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处理。
租来小孩进行乞讨
8月10日,福田公安分局沙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滨河路段发现两男一女,年龄在五六十岁,可能在操纵3名残疾儿童乞讨。民警随即出动将嫌疑人宫春某、王某某、宫纪某抓获。此3人互称是亲戚,并说3名小孩中,有的是孙子,有的是捡来的小孩。事实上,经民警查明,2002年,犯罪嫌疑人宫纪某、王某某以每年2300元的价格,在老家安徽太和租用当时9岁的王某,利用其在深圳乞讨。2005年,在宫春某的介绍下,宫纪某在老家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当时12岁的王美(化名),并带至深圳乞讨。
胁迫11岁男孩吸毒盗窃
8月8日,福田派出所民警在某商场门口巡逻时,当场抓获涉嫌盗窃的11岁江西籍男孩肖某及控制其盗窃的老乡刘某某。
民警在进一步侦查时惊讶地发现,这是一宗胁迫未成年人吸毒、盗窃案。嫌疑人刘某某、李文某、李红某、杨某某年龄都只有20多岁,他们强迫肖某吸毒致其成瘾,然后胁迫其盗抢财物换取毒品。
相关背景
解救47名未成年人
警方提醒市民要正确行善
晶报讯从本月初至今,我市警方共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打掉涉嫌拐卖、残害、胁迫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12个,抓获有关违法犯罪嫌疑人43人。这是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市公安局第63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该局副局长施志刚介绍,8月初以来,我市警方开展了打击以拐卖残害胁迫等手段组织未成年人乞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至今共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打掉涉嫌拐卖、残害、胁迫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12个,破获刑事案件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刑事拘留33人,解救未成年人47人,其中42人已送往市救助站,5名被家长领回。从8月1日至8月20日,警方还清理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24人次,治安处罚30人。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警方明确表示,不提倡市民向街头乞讨人员行善,因为这些乞讨人员往往把未成年人作为他们挣钱的工具。警方还调查到,有的外表可怜的乞讨人员在老家都盖了房子,经济状况并不困难。警方呼吁市民,要正确行善,比如把钱捐给慈善机构,让自己的钱能够送到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