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通化讯(记者张威)65岁老人佟贵荣为了亡夫生前所花的医药费奔波了4年,无奈之下告上法庭,经法官调解,只用了三天时间便解决了老人的问题。
老人亡夫王安于2001年患上肝癌,由于老人病情严重,在治疗过程中,东丰县医院要求老人到辽源市中心医院治疗,并开具了转院证明。 因救夫心切,老人欣然同意,治疗花光了两人所有积蓄,而丈夫终因病情恶化不幸病故。老夫妻自1999年起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因此佟贵荣老人要求杨木林镇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其夫医疗费用人民币4243.83元。根据医保政策,农民入医保就诊只能在定点医院即东丰县医院,否则不予报销。由于未在指定医院看病,杨木林镇医保中心未予以报销,为此老人多次到市、县及镇里讨说法,前后奔波近4年,期间杨木林镇人民政府了解情况后,出于同情和关心,补助了老人人民币1500元。
2006年1月6日老人又向东丰县法院起诉,将杨木林镇医保中心告上了法庭,要求全额予以报销,东丰法院城郊法庭的法官接案后,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被告做出了让步,老人也放弃了一些要求,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