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河南省济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理事会副主任王新平,因利用工程招标受贿30万元人民币,今天被济源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同时,向王新平介绍贿赂的被告人王文怀,也因犯介绍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年底,王文怀在得知济源市供销合作社商务楼建设工程正在公开招标的消息后,先通过关系结识了鑫源公司股东王世和,即鑫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战波之父。王文怀与王世和商定,由王文怀出面打点、疏通关系,使鑫源公司在济源市供销合作社商务楼建设工程的招标过程中最终中标,事成后由王世和支付一切费用和巨额好处费。
之后,王文怀又找到时任济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王新平,与王商量,如果王能让鑫源公司在招标过程中最终中标,鑫源公司将通过王文怀支付王新平巨额好处费。王新平表示按程序办理,尽量帮忙。
2004年1月2日,王世和在济源市双桥信用社屯军代理点以王文怀的名义办理了一张30万元的存款单,并交付给王文怀。王文怀接到该款后告诉王新平,只要能让鑫源公司中标,这30万元就作为好处费马上支付给王新平。
2004年1月12日,济源市招标办召开济源市供销社商务楼工程招标会。王新平因有事未能参加,就对带队参加招标会的牛常有交待,在评标时给鑫源公司多点分。评标时,牛常有按照王新平的交代行事,给鑫源公司多打了分。当天,鑫源公司中标。中标后,王文怀将王世和交给他的30万元钱交给了王新平。
2004年12月17日,王世和以自己的名义在济源市双桥信用社办理了一张10万元的存款单,并作为支付给王文怀的好处费给了王文怀。同年12月19日,王文怀的妻子将该10万元取出后交给了王文怀。(成居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