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工作的王福江律师几经波折,才向法院递交了状告国家林业局拍卖狩猎权行政违法的起诉。不过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此类公益诉讼的立案可能性并不大。
公众利益案起诉难,王福江律师此番“波折”和渺茫胜算,似乎也可以看作是公益诉讼现实困境的一个尴尬投影———在缺乏制度支撑、公众参与、成本补偿的情况下,公益诉讼往往成为“一个人的战争”,口号意义大于实质意义。
此前,浙江台州画家严正学对设在临近小学的色情娱乐场所进行多次举报,行政机关未予理睬,于是起诉椒江区文体局行政不作为,椒江区法院以严正学不是受害者为理由判决严正学败诉。青年农民葛锐以郑州市火车站厕所收费违法为由起诉铁路部门,经过长达3年的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葛锐胜诉,铁路部门返还葛锐0.3元厕所收费,然而火车站在败诉后仍继续收取此项费用。
曾因“进津费”和“进沪费”诉讼名噪一时的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针对牙防组问题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三次向法院起诉,最后都无功而返遭到驳回。8月22日,朝阳法院只是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卫生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可以处10万至50万元罚款,并予取缔……
一方面是环境污染、垄断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和新型社会纠纷的不断出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是立法发展滞后,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公益诉讼理念与传统民事诉讼理念存在冲突,受害者无法通过诉讼途径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公益诉讼屡遭闭门之拒,诉讼成本居高不下,显然不利于公众利益的维护,令李刚、葛锐、严正学及王福江们在身心疲惫之余,也动摇了人们对法律正义的信仰。
公益诉讼不应该是从天门悬下的一根绳梯,让普通人觉得高不可攀。在去年召开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完善北京律师研讨会上,人民大学法学院江伟教授等专家呼吁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确立公益诉讼制度。
希望他们的声音能够推动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使其从“口号”转化为一种“制度”,让“牙防组”、“狩猎权”等问题能够更加有效地进入司法管辖和监督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