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一官员趁大修受贿获刑10年
文保科技部实验室副主任收受贿赂24万元,因认罪态度较好法庭予以轻判
昨日上午,东城区法院,柳振安在庭审过程中擦拭着眼泪。因在故宫大修之际受贿24万,其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本报讯 故宫博物院文保科技部实验室副主任柳振安,被诉利用故宫大修之际收受24万元贿赂款。昨日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一审落判。
法院审理认定,柳振安构成受贿罪,因其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柳在判决后认为判决较重,但未表示上诉。
3起受贿共计24万元
现年30岁的柳振安,被控在2004年10月至去年10月间,利用担任故宫博物院文保科技部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在负责故宫地库空气检测、故宫午门等地点彩画修缮、故宫琉璃脊件修复和保护等工作过程中,分别收受北京天衡诚信室内空气监测中心经理张维的贿赂款10万元,北京裕金化工厂厂长田玉金的贿赂款12万元,北京紫金龙古代建筑保护有限公司经理刘春华的贿赂2万元,共计24万元。
柳当庭承认指控,并称部分钱款被用来购房、装修准备结婚,并添置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案发后,柳账上的12万元余款被冻结。
公诉人认为,柳振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且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
举报信牵出受贿案
柳振安之所以败露是源于一封举报信。据公诉人许婷说,今年2月17日,东城检察院反贪局收到举报信,称柳振安收受天衡诚信空气监测中心经理张维的贿赂款。
检察机关随即对此案展开调查,并掌握了确实的证据。今年3月14日,柳振安被传唤到检察院,随即被羁押。
公诉人说,柳振安被传唤后,没有反抗,配合调查工作,除承认举报信中所称的内容外,还坦白了另外两起受贿情况。3月28日柳被东城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尚未确定是否上诉
柳振安的辩护人为其做了罪轻辩护。他拿出柳曾经获得的荣誉,以说明他一贯表现良好。加上此次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态度很好,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处。
公诉人也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数额巨大的受贿罪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柳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按最低刑罚判处柳10年有期徒刑。
经过20分钟的合议,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建议,认为柳坦白交代,以受贿罪从轻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
柳在宣判后说,10年的处罚有些重,这是自己没有想到的,但愿意认罪伏法。除了感觉对不起家人,更多的是愧疚单位领导的信任。在与律师商议之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柳振安的母亲和女友也来到法院旁听,宣判后两人哭成一团,拒绝记者采访。
柳振安其人
根据故宫博物院出示的简历和柳振安的自述,现年30岁的柳振安1999年8月从北京化工大学毕业进入故宫,被分配到文保科技部工作,负责修缮工作。
2003年8月,柳振安因工作上进被调到文保科技部实验室工作,从事石制文物的保护实验工作。2004年开始参与大修,并参加了午门彩画保护、地库空气监测和琉璃脊件修复。
据公开资料显示,柳振安曾先后参与并完成故宫重华宫文物的杀菌灭虫工作、故宫藏北魏白石佛像、唐代骆驼的修复任务、雍和宫明代铜钟的保护、故宫汉白玉石雕的防风化保护工程以及利用超声波技术和微测深法对故宫武英殿汉白玉栏杆风化状况进行了测试研究。
为此其先后两次获得故宫“先进个人”,并获得故宫院团委“优秀团干部”等荣誉。
2005年12月因工作出色被聘为实验室副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
■受贿经过
三次受贿都与买房有关
柳振安表示三次均为对方主动行贿,行贿方则称其索贿
昨日,柳振安在法庭上承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并详细讲述了受贿过程,称均为对方为感谢主动“贡献”的。
但这一说法遭到了行贿3人的反驳,他们称,是柳主动提出索要“好处费”,他们才被迫行贿的。
第一次受贿 房款紧张要对方“帮忙”
北京天衡诚信室内空气监测中心经理张维的10万元,是柳振安接受的第一笔贿赂款。
柳振安说,2004年3月,故宫地库出现异味,单位对空气进行检测并向专家咨询。经过中国科协专家的推荐,他与天衡诚信室内空气监测中心的张维相识。经多次交流和考察,确信该中心的能力可以承担地库空气的检测。当年7月,柳向单位写了报告推荐该中心。后双方达成了合作协议,故宫为此支付66万元。
柳说,合同签订后,在去年9月的一次吃饭时,张维主动提出给自己6万元的好处费。柳当时没有同意,称回头再说,张也表示日后有困难可以找他帮忙。
一个月后,柳因办理购房资金遇到了困难,给张打电话问能否帮忙。10月底,张和妻子将10万元交给了柳。
后两次受贿 以同学名义接受好处
第二起受贿发生在午门彩绘修缮工作时。2004年年底,午门正楼彩画需要保护,请了几家施工效果都不好。柳振安向故宫推荐了田玉金厂的产品。
柳说,后田得知自己买房主动提出帮忙,被他拒绝了。去年2月,因购房确实遇到资金困难,他以同学买房钱不够为由向田伸手。田在一个月内,分两次向他提供的“同学”账户内汇入了8万元。去年9月,又存入了4万元。
最后一起贿赂指控分别发生在去年4月和9月。柳振安说,单位准备安排其去法国学习,他在闲聊时对负责故宫琉璃脊件修复和保护的北京紫金龙古代建筑保护有限公司经理刘春华谈起了此事。几天后,刘悄悄塞给柳振安1万元,说是作为去法国的花费。
出国前他请刘帮自己盯一下房屋装修。回国后,刘又主动给了1万元,作为装修花费。
行贿方作证 对方主动索要“好处费”
在柳振安看来,3人之所以主动行贿是因为这些项目都是由其具体负责,自己起了一定推荐作用,给钱是为了感谢。
与柳说法不同的是,张维、田玉金和刘春华3人向检察机关作证时,均说是柳主动提出索要好处费,由于考虑到以后要继续和故宫合作,不得不满足柳的要求。张维说,签合同前,柳振安就问“有没有提成”,张当时答应可以提5%。当故宫的款项到账后,柳振安就打电话催要提成,并称要10万。
对于索贿之说,柳振安予以否认。
■故宫反应
故宫大修未受此案影响
故宫纪委副书记称,故宫各项目的质量未受损害
本报讯
昨日上午,故宫各个部门100多名代表,在单位集体组织下到法院旁听。故宫博物院纪委副书记王惠春在庭后表示,柳振安的受贿并未对故宫的大修造成影响。
高度重视 19亿大修首起受贿案
从2002年开始,国家投资19亿元左右对故宫进行长达19年的大修。此案是故宫大修以来传出的首例受贿案,因此,案件的开庭审理引起了故宫博物院的高度重视。
王惠春说,因故宫在选择施工单位方面前期调研充分,并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另外,柳受贿发生在大修期间,但涉及的3项工程严格来说并不在故宫大修范围内,尤其是空气检测并不涉及修缮,因此,柳振安虽然受贿并推荐上述单位,但这并未损害故宫项目的质量。加上受贿到事发之间时间很短,故宫大修并未受影响。
反思教育 百余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王惠春同时还表示,故宫博物院通过柳振安事件在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党委在事发后,多次组织单位召开相关会议,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文化部副部长兼故宫院长郑欣淼的指示,举办了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学习班,强化干部素质建设,逐级展开法制教育,反对商业贿赂教育,并进行责任登记。昨日组织100多人旁听也是希望通过庭审,强化干部和职工的责任意识。宣判后,就柳振安一事将展开调研,以总结经验教训,保证各项工程优质的同时做到干部优秀。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陈俊杰 实习生 徐晓芳
摄影:本报记者 袁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