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一手机用户年话费高达10多万,按照通讯公司的回馈活动,可以领取很多充值卡。这让大学生杨某很是眼红。于是他窃取用户手机密码,伪造其身份证,冒充该手机用户从通讯公司领走回馈充值卡1.8万余元。 昨日,锦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3万元。
去年,杨某勤工俭学,应聘到成都一家通讯公司做兼职销售员。期间得知某通讯公司推出手机话费积分回馈活动,凭一定的积分可以领取手机充值卡。碰巧,杨某认识了某公司老总李某。李某无意中提起,自己常在国外出差,每年手机话费高达10多万,杨遂产生了冒充李总领取手机充值卡的念头。
于是,杨窃取了李的手机密码,又找人伪造了一张照片是他、资料是李先生的假身份证。去年10月23日下午,杨某到该通讯公司天仙桥营业厅,以李的名义办理了积分回馈活动手续,领走84张面值100元的手机充值卡;去年11月27日,杨再次来到该通讯公司桃蹊营业厅,领走8400元回馈手机充值卡;去年12月20日,杨又在该通讯公司太升路营业厅,冒领1300元充值卡。
去年年底,李先生得知回馈活动的消息后,向该通讯公司咨询,才得知该他领取的回馈充值卡已被人冒领。通讯公司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很快将杨某抓获归案。昨日,锦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锦检法 本报记者 黄庆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