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8-26 7:13:48 晨报讯 (赵鹏首席记者纪永江)为了索要债务款,曲某、于某导演了非法拘禁案,将合伙人拘禁了20多个小时,要钱的目的达到了,但二人却双双进了看守所。
曲某、于某都是普兰店市人,2004年与被害人王某共同承包经营水暖工程,因债务不清,王某与曲某闹了个不欢而散,后来曲某多次找王某要钱,但未能如愿。
今年8月13日下午,由曲某的朋友于某出面,以推销电器为名,将王某从家中骗出,并用车将其拉到甘井子区一矿区内,在此等候的曲某开口就向王某索要5万元钱,遭到拒绝。于是,曲某等人又将王某拉到瓦房店市一洗浴中心内拘禁,让其还钱。第二天,在曲某等人一再催促下,王某的家人汇去2万元钱,曲某等人又将王某包内近万元现金拿走,还让他写下2万元的欠条,当晚才放王某回家。
锦绣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工作,对当天曲某用的车辆进行了排查,很快就将车主找到,车主承认了当天朋友于某将车借走,但干什么却一无所知。于是办案民警让其约于某出来见面,22日中午,当于某出现在南关岭镇时,被早已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曲某闻讯后也于23日投案自首。到案后的曲某、于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二人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对其他的涉案人员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