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琦
新报讯记者张琦从现在开始,旅客在购买9月1日以后的国内机票时,机票的燃油附加费将上调。昨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正式对外发布消息,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将国内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上调67%—100%。
根据新收费标准,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3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60元调整为100元。执行时间自2006年9月1日开始。
据悉,随着国际市场油价持续上涨,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曾在2005年和2006年先后三次上调燃油附加费,分别由800公里以下20元上调至30元、60元,800公里以上40元上调至60元、100元。业内专家表示,持续上涨的高油价是航空公司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对于8月25日之前已经购买了9月1日以后机票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文件规定不予以补收。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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