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人:雨花南路居民刘先生
报料时间:昨天中午
报料内容: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啊。有个12岁的小女孩,为了给自己和弟弟妹妹多挣学费,一个人在雨花南路占道摆摊卖水果,被雨花台区城管“逮”到后,所幸没有被处罚。
记者核实:中午12时30分,在雨花南路苏果超市门口,12岁的小女孩小芳正在撤水果摊,脸上还挂着泪花。“城管叔叔没有骂我,也没有罚我钱,还准备安排我去正规的摊点合法经营。”小芳说。
擦去了泪水,小芳告诉记者:“我爸爸妈妈都是淮安的农民,在农贸市场卖菜。9月份开学以后,我要到景明家园的小学读6年级,学费要700多元钱,还要另外交纳三四千元钱的赞助费,我还有一个妹妹读一年级,弟弟读幼儿园,他们上学都要用钱,爸爸妈妈就让我在超市门口卖水果。多卖一点,学费就多一点希望。”
据小芳说,她从7月初放暑假就开始卖水果了,从早晨6点到晚上10点,一直躲着城管卖,没想到今天来不及跑,被城管查到了。但更没想到,城管得知她的情况后,没有处罚她,还准备帮助她。
据雨花台区行政执法大队政委曹华迅介绍,城管二中队发现占道卖水果的摊贩中有一个12岁的小女孩,就详细询问了情况,当得知女孩的困难后,决定不予以经济处罚。“大队将安排她到正规摊点群合法经营,还要发动大队捐款帮助解决她的学费问题。”曹政委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