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不能抵押而无法开展的农民住宅按揭贷款,终于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破冰”。最近,苍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多户联保”的办法,为上百户村民办理了总额超过500万元的住宅按揭贷款。
16位农户“联保”后获贷68万元
在苍南县五凤乡八亩村,村委会主任李步生指着一排刚建好的4层楼房中的一幢对记者说:“这就是我新盖的房子。 建房一共花了7万多元,我向农信社贷款5万元,分5年还清。今年4月房屋封顶时,农信社一次性给放了款。”
李步生告诉记者,八亩村村民的生活来源主要靠经营茶园、茶厂和“农家乐”旅游。去年全村人均收入2979元,远低于全县4992元的收入水平。为了建造这排房屋,全村共有16户农户向农信社贷款68万元。
根据农信社的要求,申请贷款必须提供联保。于是,李步生与另外2户农户签订了联保协议,其余2户分别向农信社借了4万元。
联保会不会有风险?面对记者的疑问,李步生很有把握地说:“大家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对彼此的家庭经济和收入情况知根知底。万一出现还贷困难,这房子也能值不少钱吧。”
“新家园”计划让百余农户住新房
苍南县农信合作联社信贷科科长余孝岛说,除了八亩村外,此次农信社还向观美镇岭脚下村的96户农户提供了438.8万元贷款。
余孝岛告诉记者,此次农信社推出的名为“新家园”的农民住宅按揭贷款计划,是以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的新村建设规划区以内房屋新建、拆建、扩建、装修的农户为对象,贷款额度是按农户改建房投入总额的70%核定贷款总额,但最高贷款额度控制在5万元以内。还款方式则根据农户的经营收入情况,分别确定按季、按月或按年等额还款方式。“目前看来,多数贷款农户考虑到自身资金周转的具体情况,选择了按年等额还款方式。”
不能把农民隔离在金融之外
“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法规政策,农民有被隔离在金融以外的危险。”有金融业资深人士指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而按照银行的操作惯例,申请和办理房屋贷款,需要房屋或其他财产抵押。然而,在我国,农民除了拥有对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非常有限的财产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但是,法律又不允许农民用上述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去抵押,申请贷款。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无法获得住宅贷款,是当前金融支农力度太小、农民贷款难现象日益突出的一个表现。
据介绍,苍南县有30万户农民,大部分农民都有资金需求,而农信社的存款总共才38亿元,显然光靠农信社一家还不能解决问题。(记者张炜、胡作华、裴文彬)据新华社上海8月25日专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