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5种注射液和浙江3种“大输液”不合格
新快报讯 (记者 黄海昀)24日,吉林5种注射液和浙江三种“大输液”分别被国家药监局和宁波市药监局紧急叫停。
浙江省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日发出紧急通报,药监部门在近期对夏季常用药品“大输液”进行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三家药厂生产的三个批次的“大输液”不合格。 其中,标识为“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的甲硝唑注射液因无菌检查不合格,性质严重,目前已被药监部门查封。
据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被查处的三批次不合格“大输液”分别为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30201,规格为100ml:0.5g的甲硝唑注射液;无锡第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2191-2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708103,规格为250ml:葡萄糖12.5g与氯化钠2.25g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据介绍,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规格的甲硝唑注射液,无菌检查不合格。宁波市药检所专家认为其性质严重,患者静脉注射后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此外,无锡第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可见异物不合格;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规格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可见异物不合格。对这三批被认定为劣药的“大输液”,药监部门已经立案查处。
就宁波生产的三个不合格批次注射液,昨天,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下午刚刚获悉了这个消息,但具体情况不太清楚。该负责人表示,广东省药监局目前正密切关注三个不合格批次大输液的有关情况。但截止到昨天下午下班前,广东省尚未收到国家药监督部门的有关通知。
广医二院、中山三院以及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均表示没有使用这三种问题注射液。而据记者了解,此三批药品去年在广东的相关药品招标中并未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