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人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人100元
本报讯(记者郑妍)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9月1日起,民航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再度提高,平均上涨近一倍,每位旅客最高收取100元。
昨天,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提高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上述调整以航班时刻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
今天早上,记者拨通了本市几家机票代理销售公司的电话,对方称目前购买9月1日以后的机票还未增收燃油附加费,从现在起到9月1日前,何时开始在机票中增收燃油附加费还在等待通知,但估计马上就会开始按照新标准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