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诸暨市中医院医药价格事件被点名后,省卫生厅高度重视,厅领导主持召集会议,派出由医院管理、规划财务、物价收费等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赴诸暨市中医院进行实地检查。要求该院认真吸取教训,虚心接受监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坚决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005年5月,绍兴市发改委对诸暨市中医院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的医疗服务价格情况进行检查,共查获违法所得120.48万元。主要问题:一是提高标准收费,二是重复收费,三是自立项目收费。对当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收费管理组织,明确职责;医院与科室签订医疗服务价格责任书,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收费准确性,杜绝收费差错;进一步做好医疗收费公示,认真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等。2005年6月3日,该院向绍兴市物价检查所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并及时将多收的款项全额上交国库。绍兴市发改委于2006年8月初进行了复查,对该院整改情况表示满意。此次被央视等曝光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召开会议,认真查找医院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决定:重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加大对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力度;专门成立医疗收费管理巡查小组,按《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暂行)标准》要求,每周深入科室加强收费管理的督查,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的发生;改进医疗服务态度,告知患者医疗费用查询方式,主动向患者(包括住院和门诊)提供详细费用清单;完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监管力度,我省在2005年7月已出台并实施了新的《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暂行)标准》,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统一安装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软件,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和收费公示。同时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对医疗机构和收费人员的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实施一年来,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更加规范,医疗乱收费、乱加价情况得到明显改善,病人投诉率下降。近期又会同物价部门在全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大检查。此次事件后,省卫生厅再次重申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大医疗收费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对出现违规违纪的医疗机构,坚决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