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昭)“西安市在生产、销售和消费领域已经完成了对氟里昂和哈龙的淘汰”,在昨天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对我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的检查验收时,环保总局官员发言认为,西安已经具备验收条件。
2005年9月16日,我市与12个省市政府联合发出了“保护臭氧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倡议行动,并向国际社会承诺:在2006年7月1日前,率先在本省市淘汰佛里昂和哈龙,实现全市无氟氯烃、哈龙以及含有氟氯烃和哈龙的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 随后,我市环保、建委、消防、质监等12个部门联手在全市展开了大规模淘汰氟里昂的“补天”行动,全市禁售含氟利昂类制冷剂的家用电器,对维修中排泄的氟里昂进行专业回收,建设部门不再审批大型建筑工程安装使用含氟里昂类制冷剂的中央空调制冷设备,并在政府采购中全面封杀此类产品的进入。
我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领导小组与环保等部门对全市进行的拉网式大检查的结果表明,我市无生产氟里昂和四氯化碳的化工企业;除个别军工企业因特殊需要外,清洗、发泡行业均未发现使用氟里昂作为清洗剂和发泡剂;两家汽车报废企业均对汽车剩余氟里昂实施回收;将含氟类的5个品牌冰柜和冷藏柜清理出西安市场。
在听取了我市的工作汇报后,验收组的专家还对我市的销售和消费领域进行了检查,结果将在验收结束后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