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巡民警遭遇“碰瓷儿”
安报讯(记者李俊晓)昨日凌晨1时,郑州市金水河堤上,民警在盘问一怀疑对象时,遭到被怀疑人的投诉。投诉者称,当晚民警喝醉了酒,并抢了他的手机和400元钱。针对这起事件,记者昨日进行了跟踪采访。
夜巡民警遭遇投诉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金水公安分局杜岭派出所时,分局督察民警郭刚和刘立对此事正在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首先见到了投诉人王某,向其了解事发经过。
王某说,他从外地来郑州找姐姐,在郑州火车站下车时,由于坐错了公交车,在二七广场下车后,就转到了金水河堤上。正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夜巡的杜岭派出所民警黄某和两个巡防队员。其中,黄某满身酒气,并且裸露着半边膀子。见面后,民警要其出示有关证件,他在拿出火车票后,还要其出示身份证。
在这个时候双方发生争执,民警打了他,并抢走了他身上带的钱和手机,并要带他去派出所。在二七路广州大酒店门前他报了警,要求警方处理当晚民警,并包赔自己所受的损失。
夜巡民警很委屈
随后,记者采访了另一方当事人——被投诉的民警黄某。黄说,当日凌晨1时许,他带领两名巡防队员在金水河堤自东向西巡逻至河堤中段时,发现王某背一黑色提包,形迹可疑,遂亮明身份进行盘查,但其当时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不出示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只从包内出示了一张火车票。在民警要求其到派出所作进一步配合调查时,该男子竟然跑向附近一棵大树,将头往树上接连撞击,并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抢劫了!”他当即上前劝阻其行为。河堤对岸的经八路派出所巡逻民警和3名巡防队员闻声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王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于是协助黄某将王某劝至二七路。王使用公用电话拨打110,报警称黄酒后殴打自己,并抢劫了自己的手机和400元现金。
黄委屈地说:“我巡逻的地段有不少省直机关单位,我可能光着膀子吗?如果我抢了他身上的钱,报警时他买烟时掏出的100元钱是从哪儿来的?”
“碰瓷儿”威胁督察人员
在金水公安分局,督察队的邱忠、池灏介绍,当日凌晨3时许,杜岭派出所指导员王卫打来电称:民警黄某在夜间巡逻时,将可疑人员带回所内进行盘查,该男子反映民警酒后执法,抢劫其手机和现金400元,并要求督察队来现场对此事进行调查。
督察人员赶到现场后,亮明身份,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督察人员在调查中未发现王身上有伤痕,遂对现场巡防队员进行询问,两人均称未发现民警对王某有打骂行为,从开始盘查到去派出所期间,没有看见王携带有手机。调查结束后,督察人员认为,民警黄某不存在殴打王某并抢劫其手机的行为,并将调查情况告知王某。昨日凌晨4时许,王离开杜岭派出所。
上午9时,王某来到金水公安分局督察队,要求督察人员进行调解。督察人员要求其写出书面材料,并明确表示要对此事进行调查。王某拒绝提供书面材料,并在分局机关办公室、纪委、督察队大声喊叫,称民警打人,抢劫了其手机,不调解就不离开分局。在金水公安分局纪委,督察人员向王某阐明有关法律程序规定时,其不予理睬,并称自己患有“艾滋病”,威胁督察人员。金水警方认为,王某捏造事实,诬告民警,向110报假警,扰乱公安机关办公秩序,遂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决定。
(来源:今日安报) (责任编辑:游文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