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任磊斌 实习生 刘露媚通讯员王峥)“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由行政许可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者吊销其营业执照。”荔湾区版权局负责人昨严词强调,集中整治盗版行动决不手软。 据悉,8月16日到10月15日,荔湾区反盗版行动进入高潮期,将针对盗版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昨日下午,该区在上下九文化广场开展了“版权宣传活动日”的现场活动。“你看,这本书前后都翻遍了就是没有标明印刷单位,这就肯定是盗版了。”区版权局工作人员为市民简单而权威地解释着如何辨别刊物是否盗版。
荔湾区文化局局长郭泽果称,目前荔湾区专职反盗版的职能科室只有一名专职干部,巡查执法队员编制为10人,这对由原荔湾、芳村两区合并成的偌大一个荔湾区显得力量严重不足。
昨天在活动现场,该区还对“我与版权”征文的获奖者颁奖,真光中学的钟悦鸣、36中的黄良燕同获一等奖。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