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8月25日电吴畏、特约通讯员葛克友报道:《南京军区大中型建设项目派驻审计暂行办法》日前在全区部队施行。《办法》规定各级审计部门采取派驻形式,对1000万元以上的战备工程、专项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设实施经常性的审计监督。 这标志着南京军区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方式,由传统的事后审计向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跟踪审计转变。总后勤部近日肯定了他们的做法。
长期以来,军队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多以事后审计为主。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南京军区审计局大胆探索,2002年对投资数亿元的某综合仓库新建工程进行派驻审计试点,对项目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审计,使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了保质、保廉、保进度、保投资控制的目标。
军区在成功摸索的基础上,围绕制度完善、运行有序的建设目标,推出了《大中型建设项目派驻审计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分七章二十八条,明确了审计内容,区分了审计任务,严格了审计程序,规范了审计行为,从根本上保证了审计职能的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