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冀晓菊)大荔县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在大荔县城北新街希望花苑小区开发建设8号商品住宅楼,在没有得到建设部门规划审批手续、未办理预售证的情况下,公然对外预售,目前,108套商品房已售出70套。
8月25日,记者在大荔县城希望花苑小区内看到,紧邻北新街门面房的8号住宅楼楼址上,一辆推土机正在轰隆隆的来回作业。与希望花苑小区一墙之隔的教苑小区住户告诉记者,在新开发的8号住宅楼楼址上,原来是大荔县希望学校一栋两层的教学楼,今年四月,希望学校校长翟世祥委托大荔县城建开发公司在此开发,旧楼7月底被拆除,现在是清理场地,很快就要动工了。8号住宅楼的售楼处就设在其楼址对面20米处,不断有人前来咨询,据售楼小姐介绍,该栋楼为6层、9个单元,共有108户,明年年底交工。目前已售出70户,其中62户已签订了合同。
大荔县城建局规划管理股主任刘建荣告诉记者,开发商已向他们递交了规划申请,但还未批,这栋楼与教苑小区因为采光问题未协商妥当。既然规划尚未审批,为何已公然开始对外发售,大荔县城建局局长潘裕国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只管建,不管售,如果人家办理了预售证,售当然是合法的”。
闻知希望花苑小区8号住宅楼已公开对外发售,大荔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雷墩师感到很惊讶。他告诉记者,希望花苑小区8号住宅楼的开发商从未向他们提出申请。25日下午,雷墩师局长当即派人前去现场勘查,并口头责令售楼处停止预售。如果该开发商不听劝阻,他们将按规定履行职权,进行经济处罚或没收违法所得。 |